云紫萝的糊涂人生

春水煎茶

 

 

 

  《游剑江湖》中云紫萝的人生是一笔糊涂账。
 

  要客观地分析一个人物的人生,有三点是要不得的:一是主角中心;二是把上帝视角代入书中人物;三是用他人的错误来抹杀她的错误。
 

  许多喜欢云紫萝的读者看待她的悲剧时,常常怨天尤人:怨天──都是环境惹的祸;尤人──都是那些男人不好。可真的是这样吗?她就不能靠自己的选择避免这些不幸吗?  
 

  读者知道谁是小说的主角,小说中的人物可不知道,人家没理由没义务围着主角转,一切为主角的利益着想──人家不是前世欠她的。读者可以看到很多书中人不知道的东西,比如我们很早就知道杨牧是坏人,但书中的云紫萝,开始是不知道的。都是成年人,就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,不能让对方把她的错误一并承担了。
 

  有一点比较迷惑的地方,书中描写的人物心理和人物的行动有微妙的偏差。我理解为直接写明的心理体现理智,而行动则受内心深处的潜意识所支配。所以这个并不是坏人、甚至可以说有很强是非观念的云姑娘,不时的会有些让人瞿然一惊的举动。

  祸根是自己种的

  她一切不幸的起因是未婚先孕。这完全是她和孟元超两人的责任,社会是无辜的、革命是无辜的──请放过它们吧。不同于杨云骢和纳兰,纳兰知道两人无法相守,所以决定要“曾经拥有”,是一种无奈。云紫萝和孟元超之间没有任何障碍,两情相悦,门当户对──两家都是“造反派”,双方家长也大力支持,为什么非要选择婚前性行为?按书中所说,如果不是怀孕,云紫萝也跟着那两个人一起去小金川了,那不是什么事也不会有了?
 

  好吧,青年男女,干柴烈火,冲动也没什么,至少可以事后补救吧?假如他们结婚了,作寡妇总好过作未婚妈妈,之后的一切麻烦也不存在了。可惜,他们并没有这样做。
 

  那么,从他们发生关系到孟离开起码两个月时间,这两个人作了什么呢?

  云紫萝一听这话脸都红了。啐道:“乱嚼舌头。”宋腾霄笑道:“说说笑又有何妨?不过我倒真想知道你是爱山还是爱水呢?”云紫萝过了半晌,笑道:“苏东坡早已替我回答了,湖光也好,山色也好,湖光山色一般佳!”
 

  这一次的试探,没有得到结果,不久他们就因为一件意外的事情分手了。

  这两人非但不提结婚的事情,甚至不公开恋爱关系,居然还山啊湖啊吊着可怜的宋腾霄,作为朋友太不厚道了……既然他已经完全没希望了,干嘛不说清楚?继续享受被两个出色男子追捧倒是合理解释。云紫萝本性中恐怕是带着点公主症的。
 

  孟元超的突然离去,可能被归罪于革命。可是即便改成商战背景故事,他出门做一笔要紧的生意,这故事还不是一样?即使按孟元超的原定计划几个月后返回,云紫萝还不是要作大肚新娘?依然会被人指点议论吧。实在搞不懂这两个人怎么想的。
 

  好吧,这件事上主要责任在孟元超,但云紫萝这般“很傻很天真”就没责任了?身为女人,这种事影响比男人大得多,所以更该自重自爱自我保护啊。

  麻烦是自己选的
 

  云紫萝未婚先孕,已经无法再隐瞒下去了,而这时偏偏又传来了孟元超已死的消息,于是,如何遮掩这件“丑事”,就成了她们母女的当前的急务了。

  母亲说道:“你总不能永远躲着不见人的,要嘛就是远走高飞,离开这里,要嘛就是另外找个丈夫,这个人最好是外乡人氏,有宽广的胸襟,愿意做这孩子的父亲。”
 

  ……
 

  在母亲苦劝之下,云紫萝没有点头,但也没有像最初那样的坚决拒绝了。

  云母提出了两种选择,之后虽然倾向让她嫁给杨牧,也只是“劝”,而不是“逼”。而云紫萝也犹豫了。“约法三章”其实是想吓退杨牧的求亲,但是想不到杨牧会一口答应──这纯粹是个借口,在书中是云紫萝说服自己的借口,在书外是支持者替她辩护的借口。──真的不想同意,直接拒绝即可,杨牧还能抢亲不成?如果打的算盘是杨牧不会答应,那把自己这样必须隐瞒的事情告诉个不相关的外人,未免太匪夷所思了。就不怕杨牧恼羞成怒,宣扬出去吗?
 

  其实她是动心了的,单独养大一个孩子是很艰苦的,如果有人可以依靠,总能轻松一些。但她又不想“便宜”了杨牧,这才是约法三章的深层含义。
 

  支持者以杨牧也是有私心的替她开脱,这就又陷入上帝视角了。云紫萝可不知道杨牧那样的心思,她的这三章是纯粹的利己主义。不过天下好事哪能让你尽占?她不但是选择了嫁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,而且是一个不知根底的男人。从纯爱角度看这个选择不忠贞,从纯功利角度看这个选择也不明智。
 

  可能还有人要把责任推到她母亲身上,可是──莫非她还是个儿童,只会听娘的?
 

  这一步主要责任就在云紫萝本人。她做出的选择,是个自私的盘算,却也是个失败的盘算。

  矛盾是自己激化的
 

  在杨牧和云紫萝之间,我是同情杨牧的。不管杨牧对他人如何,八年婚姻生活中,对云紫萝足够的好。云紫萝在知道孟元超在世的消息后的矛盾心情,我倒无意苛责。让人齿冷的是杨牧假死事件。
 

  杨牧是名武师,有自己的事业和生活圈子,假死就是要放弃这一切,这是何等重大的牺牲?而云紫萝就答应了!别管哭啊拒绝啊,最终是答应了。还是那句话,她真不答应,没人能逼她。真的要有人假死也该是她云紫萝吧?她隐姓埋名和孟元超去双宿双飞,杨牧至少可以过他正常的名武师的生活。为了让她能光明正大的生活,杨牧就要做出这样自虐式的牺牲?
 

  再次提醒,云紫萝是不知道杨牧的盘算的,在她眼中杨牧是真心成全他们。这是情圣般的行为啊。而这样的行为对她的触动竟是如此之小!书里的确写了她内疚,可是看看她的行动,我不得不认为这种内疚是流于表面而没有深入内心的。看她对杨家人那问心无愧趾高气扬的态度:

  云紫萝嘴角露出一丝轻蔑的冷笑,说道:“你们的师父不是我害死的,本来我曾经反复思量,考虑过要不要违背丈夫的意旨,透露一点真相让你们知道。现在你们这样对我,我决意不加辩白,你们说我害死你们的师父,就当作是我害死的吧!不过,你们不许我走,这却恐怕是办不到的了!”

  开始看时我还真以为杨牧之死和她无关呢。可事实上,杨牧的确是为她而“死”。死是假死,但给杨家人的打击却是真实的。
 

  也许宋腾霄的一句话可以解释一切,他说云紫萝嫁杨牧是“彩凤随鸦”,云紫萝自己内心深处未必不是这么想的。理智上她感激杨牧,但感性上她美貌、她聪明、她文武全才,又曾经被两个很出色的男子倾慕追捧,杨牧未免相形见绌。于是她可以提出那样的条件,她可以接受杨牧如此重大的牺牲。杨牧这只“鸦”理当为她这只“凤”作奉献。
 

  她被杨家人逐出家门其实正合她的心意,就像她的约法三章一样,她需要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。她是想离开杨家的,但理智上又觉得对不起杨牧。于是“被迫”离开就再好不过了。她如果真的坚决不想离开,之前可以阻止杨牧假死,之后可以和杨大姑私下说明。杨牧明明是留了信的。杨牧“死”的那样可疑,家人会怀疑再正常不过。她明知道他们在怀疑,却任由事态发展。

  云紫萝淡淡说道:“我的儿子不跟我跟谁?我早已料到你们会有今晚之事的了。好,现在你们既然都疑心是我谋杀你们的师父,此地我是不能容身的了,我们母子二人只有离去,从今之后,我不是你们的师娘,你们也休对我横加干涉!”

  她其实并不想得到杨家人的谅解。“被迫”离开杨家,既可以对得起自己的良心,又能满足自己的私心,简直是再好不过了。
 

  云紫萝可以不爱杨牧,可她不该从骨子里看轻他。云紫萝、宋腾霄、孟元超(此人给杨牧的那封信正应了一句话: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啊。)对杨家居高临下的态度,实在是很势利。
 

  杨牧假死是不太明智的做法,可这又如何?八年里他做了那么多,也无法赢得她的心。
 

  就因为他不帅、武功一般、没有文才、不够忧郁动人,于是被人怎样对待都是活该吗?杨牧忍了这么多年才疯了也实在不易。

  “他和石朝玑勾结之事,是真是假,暂且不论。他当着天下英雄面前,破坏孟元超的名誉,这却是大大的不应该了!唉,我真想不到他是想的一套,说的一套,做的又是一套的反复小人!”想起那晚杨牧还口口声声对她说是要“成全”她和孟元超,因而才要诈死的事情,不觉心中苦笑:“我倒宁愿他是小人,不愿他是伪君子。”

  ──这里引用《杀楚》中石断眉对颜夕说的话:“这个故事教训你,永远不要以为自己是个出色的女人,便可以把男人控制住。告诉你,没有这样子的事。”
 

  八年夫妻,她没有对杨牧付出爱情甚至没有真正的尊重,凭什么那么自恋的认为杨牧就会为她牺牲一切?
 

  最可笑的是书中的“侠义道”们盛赞她发现杨牧是清廷鹰犬后,忍受痛苦毅然断绝关系,十分值得钦佩。其实,她对杨牧本来就是道义上的牵绊而非感情上难舍,如今有了“大义”的名分,正好顺顺当当的灭“亲”,这有什么值得钦佩的?如果她发现孟元超是鹰犬后断绝关系才值得如此感叹。凌云凤离开霍天都难得之处在他们是恩爱夫妻,如果他们本是怨偶,凌云凤的此举成色就要低多了。云紫萝却享受着本来不该属于她的荣光。
 

  看看书中练彩虹对牟宗涛的态度,看看侠义道是怎么对待曾和敌人勾结的李麻子和韩威武,就知道云对杨是多么的无情。杨牧开始并没坏到不可收拾,如果能拉一把而不是推一把,他未必会成了最后那样。但是,她没有试图去挽救杨牧,也从来没想过自己在婚姻失败中也是应该承担的责任……她只是高高在上的说:“啊,原来他其实这么坏。”而不去想想──他原本不是这么坏的。
 

  有替她说话的人认为是在为女人说话,但须知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,离开责任的女权毫无意义,那只是女人在撒娇,决定权扔握在男人手中。婚姻是要承担责任的,是要互相体谅、为对方着想的。云和杨的婚姻失败,云紫萝的责任比杨牧要大。

  前路是自己截断的

  上天对云紫萝真的不算坏了。在孟元超、杨牧之后,又给她送来一个缪长风。她不可能属于他,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;但他却永远属于她,一直坚定的、默默的爱慕着、思念着、祝福着,并为她终身不娶兼带孩子……当缪长风说“你放心,我今生是不会有妻儿的了,我一定把你的孩子当作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。”后,她那发自内心的一笑,我只看得一抖。
 

  另一方面,云姑娘也很喜欢扮受害者,她和缪长风在一起引人议论她就要伤心,觉得没人理解她。

  云紫萝甚为难过,心里想道:“想不到连腾霄竟也疑心我和长风有甚私情。难道身为女子,除了丈夫之外,就不能再有朋友么?”

  可是,当她看到孟元超和吕思美、孟元超和林无双在一起时,怎么都立刻想到情侣那方向去了?怎么没想成普通朋友呢?她那别扭的心思,自己掐断了未来幸福的可能,与他人何干?

  不称职的母亲
 

  做为母亲,云紫萝是不称职的,甚至可以说是狠心的。且看这一段:

  云紫萝心念一动,登时想到了反败为胜之法,她本来是在前面遮着儿子的,此时突然退后,让儿子在她面前。心里想着:“阿华是你杨家骨肉,谅你不敢伤他!”

  先于杨大姑,云紫萝就拿自己的儿子当挡箭牌了。给我的第一印象,这是个狠人。
 

  再看后面,这位母亲对儿子的关怀充满了阶跃性,时不时的就把他忘记了。她想把儿子交还孟元超,那打算怎么交代他的身世?私生子永远是个尴尬的存在。对于麻烦的事情,云紫萝总是喜欢回避去主动思考。
 

  更不可思议的是段仇世找她去接回儿子,她路上又是去泰山撮合林无双和孟元超,又是游山玩水的,丝毫不在意行程会迟延,最终晚到一步悲剧发生。她的反应居然是这样的:

  云紫萝道:“缪大哥,你不必为我担忧,我找不到华儿,心里当然难过,但我这一生遭遇的拂逆之事太多,伤心也伤心惯了,如今我对一切不如意的事情,倒是比较看得开了。咱们回去,专心一意,先办武端兄妹的事吧。”

  还真是想得开啊!一般母亲会后悔路上耽搁而来晚吧(虽然不是有意的),会更积极的去寻找儿子吧?
 

  其实,她真正放在心上的,始终就是一个孟元超而已。

  关于她和孟元超
 

  这里说云紫萝的错误,并非指别人就无辜。尤其是孟元超,此人实在是自私又腹黑。革命事业和家庭并非是水火不容,至少在这个故事里并非如此,看孟周围的人就能兼顾,而孟却很自然的用这个借口把云紫萝排斥在他的未来蓝图外。孟提起云,习惯用的是过去式。回忆无比美好,却不属于未来。投身革命事业,给了他一个不和云在一起的完美的理由,这个理由足以让他自己觉得正当。就像云没有付出任何真正努力经营和杨的婚姻一样,孟也没有付出努力和云重修旧好的诚意。他们俩还真是一对。
 

  不过,孟元超的算盘打得比云紫萝更精。与云紫萝相比,新结识的林无双年轻貌美,武功高强,背后又有扶桑派和天下第一高手夫妻作后盾,并且是纯洁的白莲……
 

  云紫萝辜负了很多人,唯独没辜负孟元超(虽然她常自认对不起他),可是孟却辜负了她。
 

  云紫萝不是坏人,但也不是圣女。她犯了很多错误,却没真正意识到自己错在何处;她最无愧的就是孟元超,偏偏对着他自卑退避。痴情固然痴情,糊涂也是真糊涂。于是这个糊涂人难免演绎出这样的糊涂人生来。《游剑江湖》就是个糊涂而狗血的故事啊。
 

 

  李寒水:

  我觉得呢,婚姻呢,还是要讲公平的,不是单纯你情我愿就行的。
  比如,肚子里怀着别人的孩子,脑袋里想着别的男人去嫁一个自己没有什么好感的男人,是不行的。女人的独立自主不是这样子玩的。婚也不是这样结的。特别是还要三年假夫妻的承诺。这个样子做丈夫的不疯就只能做耶稣了,所以,条件是不能这样开的。
  当然,云有自己的打算。不过结果是,杨牧还是做了冤大头,终于成了一个坏人,他简直比龙啸天都惨。被人耍是不爽的,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傻子,都想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。就算得不到最大化,但是不能亏本吧。杨牧就是这样的一个人,所以,悲剧发生了。

  紫府神箫:
  杨牧是冤大头?实则退一步来讲,如果你杨牧不堕落的话,云紫萝根本就不会撕毁婚书。云紫萝的目的根本就不是要和孟元超旧情复燃,她自己冷静个一段时间,把孩子的事情解决清楚,杨牧再来找她,很大的可能是两人从此白头偕老了。反过来讲,你的堕落,只是如一把尖刀,插在云紫萝本就脆弱的心灵之上。云紫萝并没想因着你的堕落可以找个借口旧情复燃,她早已是身似已灰之木,心如不系之舟,只想理清这一身情孽,孤老此身也好,回归杨牧怀抱也好,都是有可能的。而你的堕落,只是将云紫萝伤的更深,本来她已没有了爱情,没有了亲情,可是还有着一个比较“理解”她的丈夫,然而这个丈夫竟然比她想象的还要龌龊,她除了伤心,除了疲于应付丈夫层出不穷的手段,还能干些什么?

  梦到西洲:
  这一点我很早以前就说过,这就好像杨犯罪被判了刑,云立马提出和他离婚,你不能说她错了,但这么作的人至少是天性凉薄完全没有夫妻感情。当然有人会说,这要看杨犯的是什么罪了,但事实上,开始的时候杨并没犯下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,尤其是考虑到他为什么才一步步走上堕落之路,我认为如果这个时候云肯拉他一下而不是推他一把的话,他未必会像后来那样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。

 

(燕山故客 校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