戏闻杂谈.梁羽生散文,梁羽生,梁羽生家园书库,梁羽生作品

 

 

戏闻杂谈

 

 

 

  1、梦的化装

  前几天有一位在港大教书的朋友来找我,谈起许地山先生,也谈起他在香港时所写的那本怪书《扶乩之研究》。许地山先生是一位著名的学者,并曾用“落华生”的笔名写过一些小说和散文,他小说的特色是“禅味”很浓!里面经常含有佛经的哲理。抗战时,他曾在香港大学教书,《扶乩之研究》就是在那时候写的。
 

  一般人觉得这是本“怪书”,乃是因为它涉及精神活动的领域,讲得相当“玄妙”的缘故。据说扶乩的“乩手”,可能一字不识,但也会写出旧诗词,甚至英文法文的诗来。据许地山的解释,乃是一种“精神交感”的现象。假如旁观的人,没人懂写旧诗,“乩手”就不可能写出旧诗;旁观的人,没人懂英文,“乩手”就不可能写出英文。“乩手”之能写出超乎他文化水平的东西,乃是因为他的精神受到感应,在一种半昏迷的状态中,接受了别人的智慧。
 

  这种说法的确怪得可以,我没有“扶乩”的经验,我自己也不相信这个说法的。不过,由此谈开,我们倒谈到了一个有趣的话题,那就是关于精神领域的研究,在近代颇为盛行,而且渐渐有了合乎科学的解释。例如关于梦的解释,就有不少心理学者写过专书。其中最著名的当推佛洛伊德的《梦的解析》(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)。
 

  佛洛伊德的学说,诚然有不少唯心的观点,但他到底是第一个建立完整的体系来解释精神活动的人(近代的精神分析学就是他所创的)。有人说他给人类打开了另一个世界(心灵世界)的窗户。新的心理学批判了他某些非科学的观点,但也接受了他某些合乎科学的观点。关于佛洛伊德的批判,是一个复杂的学理过程,我不想在这里谈。在这里我只想谈他关于“梦的解析”中一个有趣的题目──关于梦的化装。
 

  据他的理论,每一个人的精神领域中,都有“潜意识”存在,所谓“潜意识”简单的解释就是人们不敢表现出来,埋藏在心底的一种意识。例如性的欲望,想偷东西的欲望,憎恨父亲的思想……诸如此类不容于道德习俗的东西。这些欲念由于受到压抑,根本不敢在正常的意识里存在(即想都不敢想也),甚至连自己也不知道。佛洛伊德把人类的意识比喻为一座漂浮在海中的大冰山,大冰山有十分之九是藏在水底的,只有十分之一露在水面。那藏在水底的十分之九,就是潜意识了。
 

  被压抑了的欲念虽然不敢在意识中表现出来,但却常常在梦中出现。可是由于道德习俗等,所加于精神的“制裁作用”,即在梦中这些欲念也不可能赤裸裸地按他本来的面目表现。佛洛伊德把制压精神活动的道德观念比喻为“心灵的看门人”,梦也要经过看门人的检查,没有问题才能通过。因此表现潜意识的梦,都要经过“化装”,好通过“检查”,这也就是梦的现象常常稀奇古怪,难于解释的理由,因为它们都经过“化装”,把本来的面目隐藏了。佛洛伊德这个学说,大多数的欧洲心理学家都采用的。例如以研究变态心理著名的E·S·Conklin给“梦”所下的定义就是:“一种被抑制的欲念之隐瞒的表现。”我个人的见解认为在解释某些关于“梦的化装”的现象,可以引用这个定义,但不能概括所有的梦。如果读者有兴趣的话,将来我再谈各种种类的梦。
 

  根据这种理论,据说在梦中和猛兽搏斗,常常表示憎恨自己的父亲,因为父亲是代表一种令人害怕的威严的,梦中上青天去采摘星星和月亮,据说也是一种性的欲念。

 

  在《七剑》里也曾写过一段“梦的分析”,冒浣莲给桂仲明解释他的怪梦,因而使他恢复记忆。所用的“解梦”道理,就是根据佛洛伊德的《梦的解析》的。关于“梦的化装”学说,是否能够成立,现代心理学家还在讨论中。在武侠小说中,应用精神分析的学说,是一个大胆的尝试,不知道读者们有没有趣味?
 

 

  2、怪梦不怪

  梦的内容常常是离奇怪诞的,因此有人认为梦如天马行空,无拘无束。德国十九世纪浪漫派的作家诺瓦利斯(Nova-lis)写道:
 

  在梦中我们占有一个世界,
  幻想随其所欲地织成它的网,
  把一切溶解成幻的烟雾。
  忧愁与欢快,死与生命,
  我与你在梦中同度。
 

  其实把梦理解为“幻的烟雾”只是诗人的想象,梦还是与人的年龄、生活经验等等有关的。心理学家吉敏斯(Kimmins)曾详细研究了好几千个梦,发现许多梦都随着年龄而变换其内容。例如做神仙的梦最多是在儿童时代,爱情的梦是在青春期,贫苦孤儿常常在梦中见着他的父母和得到玩具,老人的梦常常是往事的回忆。可见梦也是因人而不同的。
 

  研究梦的书,有一章专门讲“梦的分类”,其中最怪的是“预告的梦”(Premonitory Dreams),相当于中国所说的“梦谶”,即所梦的事,带有一种“预兆”的性质。据说有一个人发梦搭飞机,机场的人一个个地叫唤旅客的名宇,叫到他时恰巧是第十三个,他正想上机,忽然见着十几具烧焦了的尸体抬出来,心中一惊就醒了。他本来第二天要搭飞机到某地去的,因为有这样的怪梦,临时改期。结果这一班飞机当真失事,死了十二个人。这个梦到底是不是真的不得而知,不过纵许是真的,也并不含有神怪的成分。心理学家的解释是:因为一个人常会梦到他所关心的事情,会做着各种各样的梦,好的坏的都有,这样便可能有偶然的巧合,即梦中的内容与他以后发生的事实相符合,因此他自己便相信这是一种“预兆”,而别的人也相信了,因为人的心理都是好传播奇怪的事。其实更多的梦,和以后发生的事并不相符,不过没有人“津津乐道”罢了。
 

  我们也常会听人说起这类的梦。儿女在异乡接到家信,知道父母生病,于是发了“怪梦”,梦见父母在某月某日死去,结果真的在那天死了,因此便怀疑至亲至爱的人,大约心灵上有冥冥的联系。其实这也不过是一种巧合,儿女关心父母是极自然的事,得知他们的病后,在所发的“好梦”和“恶梦”中,又必然是“恶”占大多数,这就有可能真应了“梦谶”。
 

  不过另有“怪梦”,倒是梦中的内容常和以后的事相符的。有一个人梦见他患了“盲肠炎”(Appendicitis),而必须开刀,割口是在腹上,似乎觉得很痛。他痛醒了,发现他明明健康得很,并没有用手术的必要,但不久之后,他却真的患起肚痛来了。对于这样的梦又如何解释呢?的确有些病症是先在梦中发现的,因为人在睡眠中神经容易知觉,炎症发生的最早时期常在睡眠中出现,因此即刺激而为梦;但不到炎症的病状加甚时,不会搅乱醒时的意识。即在醒时,这种程度的炎症,还不足产生感觉或知觉。这种梦称为“前征的梦”(Prodromic Dreams),意思是这样的梦,乃是代表一种将要来到的“征象”。
 

  还有一种怪梦称为“集团的梦”(Collective Dreams),这种梦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,在差不多同样的时间做同样的梦。“集团的梦”必然是有许多人在同一情况之下睡眠,因此便有差不多同样的梦。例如有很多士兵,匆遽地驻扎在一个荒凉的屋子里,他们听到地方的传说:这屋子里有鬼。于是他们在晚上睡觉时果然被惊醒了,大多数都说是梦见鬼在他们胸上跳。无疑地这些土兵听到了鬼的故事,所以睡的时候都带着恐惧心。又因为他们都是挤在一起,空气不流通,所以大家都同时感觉不舒服,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做成了一种梦的刺激,于是,在睡时便引起在他们心中所遗留的鬼的故事了。
 

  在谈了几种“怪梦”后,我们可以说梦虽然经常表现得离奇怪诞,但却与现实生活有关联。它绝不会“无因而至”。
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选自《三剑楼随笔》)
 

 

  3、黄粱梦醒已三生

  “黄粱梦”的故事是假的,但在西方却有一个著名的梦是真的。十九世纪初,心理学的研究开始在欧洲兴起,法国有几个心理学家做一个试验,接受试验的人名叫马利。他在柔和的灯光下打瞌睡,旁观的心理学家一听到他发出鼾声,就在他颈上打一下,把他打醒,问他可有做梦,做了什么梦。心理学家是想了解一下他在这短促的时间中,梦中经历的时间是多久。马利讲出来令他们大吃一惊,原来他在梦中参加了法国大革命,在巴黎做过巷战,经历了很长的恐怖时期,最后被送上断头台。心理学家在他颈上拍一下,在梦中就变成了断头台的铡刀铡下来了!
 

  这样多的事实如何能在这样短的时间中梦见,这是百年来心理学家还不能明确解释的事情。关于“梦的速度”,有好几派学说。一派认为:梦中的心理作用的速度是很快的,所以在一瞬之间,梦中的心理活动已经历半个世纪。还有一派认为:梦多是没有系统的,都是从这一个“活动片断”跳到另一个“活动片断”,例如刚刚梦者和甲朋友在茶座饮茶,忽然就跳到在教堂和乙小姐结婚,婚礼还在进行,也许你的梦又转变为在飞机上飞越喜马拉雅山了。梦就是这样连接不上来的“心理活动电影”,又像一幅幅独立的画图。醒来之后,发梦者要把梦作有系统地叙述,常常不自觉地把许多无意义的短梦连接起来,那么在叙述的时候,就有某种不可避免地改变,以便使图画变为可以说出来的故事。因此把这些故事加以串联,讲出来时,便错认梦中经历的时间很长和所做的事情很多了!有一个心理学家Egger,另外做了个试验,叫一个人在指定的时间内,任由脑子作杂乱无章地乱想,叫他把所想的项目记下来,结果也多得惊人。因此Egger认为:梦中思想速度不一定比醒时快。
 

  这几派学说各有各的道理,到底哪一个学说能够成立,现在还未确定。但“梦的速度”惊人却总是一个有趣的心理现象。朋友,你可曾记录过你的梦么?
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选自《三剑楼随笔》)
 

 

  4、杀父娶母情意综

  读者们看了这个题目,也许会大吃一惊。“杀父娶母”那还得了?但这却是心理学上常见的名词,尤其是弗洛伊德(Freud)学派,更喜欢拿它来解释青年的恋爱心理。这个名词的本身,来源于一个著名的希腊神话。
 

  “杀父娶母情意综”,另一名称是“奥底柏斯情意综”(Edipus Complex)。奥底柏斯(Edipus),是底比斯国王莱士(Laius)与他的后约卡士泰(Jocasta)的儿子。他出生时,神预言他将杀父娶母,使国家大乱。莱士大恐,叫一个侍臣把这婴儿带到山中杀死。但侍臣心中不忍,仅把他遗弃林中,并不杀他。一个牧羊人听见哭声,把他带到科林斯。科林斯国王年老无子,便以他为子,并给他取名为奥底柏斯。
 

  奥底柏斯长大后,有一次听见一个醉人说他是“野仔”,说他不是国王的儿子。他跑去问母亲,母亲又吞吞吐吐不肯告诉。他又跑去问神巫,神巫说他将杀父娶母,使国大乱!奥底柏斯非常悲伤,立志漫游各地,永不再回科林斯见他父母,以免巫言实现。
 

  漫游中,他踏进了底比斯的疆土,在路上碰到一个老人坐着车走来,车前的卫士叫他让路,争斗起来,奥底柏斯把卫士和老人都杀死了。他不知道老人正是底比斯的国王,也正是他的父亲莱士!他走到底比斯,城中正十分纷乱,说国王给强盗杀死,大路上又有怪物出现。这怪物狮身鸟翼名叫斯芬克司(Sphinx),站在大路上,出一个怪谜难过往行人,有答不出来的它就把他吃掉。谁也答不出这个谜,不知多少人已成为妖怪的腹中物。王后因此许下誓言说:“谁能除去斯芬克司,我就下嫁给他。”
 

  奥底柏斯并不知道杀死国王的强盗就是自己,他跑去见斯芬克司。斯芬克司问道:“告诉我,早上有四只脚,中午有两只脚,夜间有三只脚的动物是什么?”奥底柏斯答道:“是人!当他幼时,以手足爬行,壮时以两足走,老时则加用一拐杖。”他答对了,把怪物也迫下悬岩跌死了。王后实践诺言嫁给他。直到他们生了四个孩子之后,他才知道王后就是自己的母亲,而那个在路上被他杀死的老人就是自己的父亲。后来约卡士泰自杀而死,奥底柏斯则把自己的双眼弄瞎,在森林中漫游。一夜,在暴风雨中失踪了。
 

  这是希腊有名的悲剧,情节比我所简述的要复杂热闹得多。心理学家根据这个神话而创了“奥底柏斯情意综”这个名词。“情意综”可解释为潜意识在心内形成的结。弗洛伊德认为男孩子有憎恨父亲而爱慕母亲的情意综,因此他长成后,找第一个爱人时,常要找像他母亲的女子(或者面貌像或者性情上像)。而女子找的第一个爱人,也常像她的父亲。这个说法相当怪诞。我没有调查统计过初恋男女的对象,不知他的说法到底有几分真实。
 

  在民俗学上,倒可以为杀父娶母情意综找出一些“根据”。原始部落每年举行的一次“图腾宴”,有些民俗学者的解释就是“杀父情绪”的发泄。“图腾”是原始部落的标志,例如甲部落以“熊”为标志,那么熊就是甲部落的“图腾”;乙部落以“青蛙”为标志,那么青蛙就是乙部落的“图腾”。部落中人对本部落的“图腾”,视为神圣不可侵犯之物。有人偶然伤害了“图腾”,常因心理的极度恐惧而自己吓死自己!而每年却有一次公开举行的“图腾宴”,把平时尊奉的“图腾”杀死,大家饮酒跳舞庆祝。据说举行“图腾宴”后,就可以保证来年的丰收。有些民俗学者解释“图腾”代表酋长所具有的威严的父权,部落的野蛮人对这种权力又恨又怕,平时不敢发作,因此借一年一度的“图腾宴”来发泄。我对民俗学毫无研究,只觉这说法似乎牵强了点。又:某些原始部落中有一种“禁忌”──岳母不可与女婿见面。因为母女所爱的常是同一类型的人,恐怕岳母见了女婿,会把他抢去也。这个说法也极怪诞。岳母喜欢女婿,常比喜欢自己的儿子更甚,这倒可能,但一定不会抢走女儿的爱人。
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选自《三剑楼随笔》)
 

 

  5、数学与逻辑

  数学是一门很重要的科学,又是很有趣的科学。数学在科学的领域里,被称为“纯科学”,意思是“纯理论”的科学。可是一切技术科学,都要以数学为基础。数学不行的学生,其他的自然科学也一定不行。甚至某些社会科学,到深入研究时,也需要良好的数学作基础。如经济学就是一个例子,所以有人说:哲学是一切社会科学之母,而数学则是一切自然科学之母。
 

  许多人可能有这样一种错觉,一位数学是枯燥无味的科学,其实不然。例如把数学应用到逻辑(一种推理的科学)上,就常会得到一些很有趣味的论断。
 

  平时人对一件肯定的事情常说:“一是一,二是二。”好像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可是运用数学上的巧妙把戏,却可以证明一等于二,或一等于任何数。你若不信,请看下面的算式:
 

  设:A=B
  则:A2=AB=B2
  故:A2-B2=AB-B2
  分解因式:(A+B)(A-B)=B(A-B)
  以(A-B)除两边得:A+B=B
  即:2B=B
  故:2=1
 

  在这个算式里,只应用了一个最基本的公式──初中学生都学过的公式,即“两数平方之差等于两数之和乘两数之差”。可是却得出一等于二的结论来。它的秘密在哪里呢?秘密就在A-B=0这一点上。任何数乘零都等于零的。所以用A-B去除两边,得出的答案就谬误了。
 

  中国战国时代,有一个非常出名的善于诡辩的人,叫做公孙龙子,他有许多诡辩的命题,其实就是应用数学上的方法作为逻辑,迷惑一般人的观念。
 

  他有一个论题是“一尺之棰,日取其半,万世不竭”。一尺长的木棒,每天取一半,永远都分不完。初看令人惊异,其实却是真的,二等分一条线,继续无穷次都是分不完的,分到最后是“无限小”,但“无限小”仍然是一个数目啊!
 

  公孙龙子另一个论题,那就更诡辩了,这论题是“飞矢不动”。因为若把空间和时间都分割为无限小的点,则飞矢每一瞬间都占着空间的特定位置,因而亦即静止在这一位置上。这个论题和上面“一尺之棰”的论题,都是应用数学上“无限小”的观念,但上面的论题讲得通,这个论题,事实却是讲不通的。因为在每一个无限小的时间里,飞矢仍是运动的。
 

  应用数学到逻辑上,常会造成形式逻辑,即忽视了内部质的发展,而只注意了表面的现象。可是形式逻辑认识是不可废的,也并不是每个形式逻辑都是错误的。例如:A大于B,B大于C,则A一定大于C,这就符合真理。辩证逻辑也是从形式逻辑发展而来的。所以又有人称形式逻辑为低级逻辑,而称辩证逻辑为高级逻辑。
 

  中国古代也有许多杰出的数学家,例如我以前在《随笔》里所举过的祖冲之就是一个例子,他对圆周率的推算,要比西洋数学家早一千年。又如开平方和开立方的问题,也早在中国古代的《九章算术》中提出来了。祖冲之根据《九章算术》的算法,早在一千五百多年前,就能求得一般的二次方程式和三次方程式的正根。又如直角三角形中,斜边的平方等于其他两边平方之和,也是中国的数学家最早推算出来的。不过中国的封建社会特别长,由于生产的发展的迟缓,而影响了一般科学的不能迅速发展,在数学上也就落后于国际水平。但近代我国的数学界,仍有非常杰出的人才,例如自学成功的华罗庚教授,他对“堆垒素数”的研究,就是在全世界坐第一把交椅的。这两年来,我国提出“向科学大进军”的号召,某些主要科学部门,要在十二年内赶上国际水平,数学的发展当然也是可以预期的了。
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选自《三剑楼随笔》)
 

 

  6、元宵杂谈

  中国的情人节
 

  农历新年过后,接着来的就是“元宵”佳节了。元宵在古代是一个很热闹的节日(尤其在宋代最为盛行,甚至比新年还要热闹),到了近代,则渐渐冷淡了。可见风俗也是随着时代变的。但因元宵既是中国一个传统节日,故此有不少“佳话”或者并非佳话的故事流传,不妨拉杂谈谈。
 

  由近及远,先从“洪宪皇帝”的一则笑话谈起。
 

  元宵的应节食物是汤圆,汤圆的别名叫做“元宵”。袁世凯因“元宵”谐音“袁消”,认为不大吉利,于是在他“登基”做“洪宪皇帝”的那年,就明令公布,不准百姓叫汤圆为“元宵”。同时又下令要把“元宵节”正名为“上元节”。
 

  时人因袁世凯取消“元宵”,做了一首儿歌讽刺他道:“袁总统,立洪宪,正月十五称上元。大总统,真圣贤,大头抵铜角,元宵改汤圆。”袁世凯所铸的银币有他的肖像,一般人都叫做“袁大头”。
 

  封建统治者诸多忌讳,又最害怕百姓的讽刺,古今一例。明代就曾发生过一宗“元宵惨案”,这是明太祖朱元璋干的好事。
 

  元宵习俗是喜欢打灯谜的,那一年元宵,朱元璋“微服出游”,在南京城里某家人家看见许多人围着打灯谜,他也挤进去看。这灯谜是一幅“谜画”,画的是个大脚妇人抱着个西瓜。朱元璋猜不着,回去和他的马皇后谈起,马皇后大怒道:“这刁民在讽刺我,那谜底不就是‘淮(怀)西妇人好大脚’吗?”原来这位马皇后是临淮县人,属于淮西,她又恰恰是一双大脚。在那个时代,富贵人家的妇女以缠足为美,有一双“三寸金莲”的女子就可以夸耀邻里。马皇后认为这是讽刺她出身贫贱,故此就勃然大怒了。
 

  朱元璋为了替他的皇后出气,竟下令将那家人家所在的水西门一带的百姓斩尽杀绝,从水西门杀到升新桥,杀了数百家人家,只漏网七家。据说南京现在还存在的“七家湾”这个地方,就是因此得名的。
 

  元宵节是古代百姓喜爱的节日,尤其最受妇女的欢迎。因为在古代的所谓“闺秀”,平日是不许踏出闺门的(宋代礼教严,尤其如此)。只有到了元宵这晚,可以不分男女一同玩乐,大家赏灯。到了近代,男女之防,日渐“开禁”,这也许就是元宵在近代受到冷淡的原因了。
 

  由于在古代的元宵佳节,可以男女无拘,同游共乐,好像西方的情人节一般,有许多关于爱情的佳话流传。《今古奇观》里便有若干这类故事。
 

  这些爱情故事有美满的也有凄凉的。如宋代女词人朱淑真的故事就是令人为之感伤的。朱淑真遇人不淑,嫁了一个庸俗的市侩。在元宵节曾有怀念她旧日情侣的一首词道:“去年元夜时,花市灯如昼。月上柳梢头,人约黄昏后。今年元夜时,月与灯依旧。不见去年人,泪湿青衫袖。”此词或有云是欧阳修作的。我想这可能是古代文人囿于礼法的观念,想为朱淑真洗脱“不贞”的嫌疑,故而把这首《生查子》词说成是欧阳修所作,亦未可知。
 

  有关元宵的诗词很多,我最欣赏的是辛弃疾的《青玉案》。词云:“东风夜放花千树,更吹落、星如雨。宝马雕车香满路。凤箫声动,玉壶光转,一夜鱼龙舞。蛾儿雪柳黄金缕,笑语盈盈暗香去。众里寻他千百度,蓦然回首,那人却在,灯火阑珊处。”最后三句,是历代词家赞赏的名句。王国维在《人间词话》说这三句词可以代表人生三个境界中最后的一个境界──毕生执着以求的事情(为学或者追求某一理想),在不知不觉之间,得到了最后成功的境界。
 

  灯会·灯谜
 

  元宵何处去?最好宋城游。不是替宋城做广告,盖因今岁元宵,宋城将有“西湖灯会”之举也。元宵在古代是一个很热闹的节日,尤其在宋代,甚至比新年还更热闹。元宵又称为“灯节”,元宵观灯乃是传统习俗。这个灯会,由宋城举办,自然是最合适不过了。
 

  这个习俗据说始于东汉永平十年(公元六十七年),汉明帝下了一道圣谕,不论平民贵族,元宵都要张灯结彩,表示对佛的尊敬。而这个习俗在宋代最为流行也是有原因的,因为宋代提倡“理学”,礼教最严。宋代的“闺秀”平日不许踏出闺门,只有元宵节前后三天,才可不分男女,一同玩乐,称为“元宵驰禁”。上篇提到的朱淑真那首著名的《生查子》一词,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。
 

  把谜语写在花灯上,称为“灯迷”,这也是传统的元宵玩艺。不过到了近代,由于花灯的制作费时费力,谜语多是写在悬挂的纸条上,而这个玩艺也不限定是在元宵才能举行了。
 

  猜灯谜是颇费心思,也是颇多趣话的。据说大陆解放初期,有一灯谜,谜面是“日本投降”,猜古代名人一。谜底是“苏武”,许多人却猜作“屈原”。“原”者,原子弹也。也有人用脱帽格猜作“李世民”,意思是日本投降,乃世界人民的力量。这是“老笑话”。另一个“新笑话”是,“文革”期间有一灯谜,谜面是“闻足下要取西川,亮窃以为不可”,用《三国演义》诸葛亮劝阻周瑜取西川的故事打毛泽东诗词一句,标明“折腰格”。谜底是“问讯吴刚何所有”,折腰格要去当中一字,去了“刚”到成为“问讯吴何所有”,意即问吴国有何力量去取西川。这灯谜本来做得很好,但当时却犯了“大不敬”罪而受批斗,理由是毛主席怎能“折腰”?令人啼笑皆非。
 

 

  7、元旦谈美

  昨晚和妹妹参加她同学的除夕舞会,妹妹老是欢喜指着她的女同学偷偷问我:你看这位穿着红外套的美不美?那位穿着白纱裙子的美不美?是的,新年来了,大家欢喜把自己打扮得美一点,尤其是小姐们。爱美是人类很自然的欲望,妹妹这样关心别人的美,也是很自然的。我写了几个月的《文谈》,也有许多人问过我:“你对文艺的鉴赏,究竟拿什么来做标准呢!”就是说我是怎样判断文艺作品的美丑呢?
 

  这是一个“大问题”,牵涉到美学上和文艺理论上的许多问题,要回答这个问题,一来我自己懂得太少,二来也不是一两篇文章所可解释。我只能根据自己不成熟的意见,随便谈谈。
 

  文艺上对美的见解的确太多了,有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理论;前些时候有一位读者向我提出“唯美派”的问题,文学上唯美主义最显著的代表者是英国十九世纪作家王尔(Oscar Wilde)。他以为美的“最高观念”是个性上“特殊的美”和新奇的浪漫的美,他在他的代表作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(香港景星戏院上演过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《孽魂镜》),借一个享乐主义者Henry Warren的口来表达他的思想:“我能同情于一切的东西,但只有对于苦恼的同情是一种病态,其实愈少注意于人生的黑暗面便愈是好的。”照他这种说法,假如他生在今天的香港,他会看到木屋区的灾民被火烧而毫不动心,对灾民的苦恼认为是“丑恶可怯”而只去追求他所认为“浪漫的美”了。我想对他的意见,许多读者会和我一样的不同意。
 

  还有一种奇怪的说法,是从弗洛伊德(Freud)的性心理学引申的,说“艺术、文学是性的升华”。说人们因被压制的欲里禁闭于意识之中面成为“潜意识”,梦与艺术都是这被压抑的性的潜意识的升华作用。有“伟大的升华力”的人,才能使性的潜意识转化为艺术,创造艺术的完美。这派人分析莎土比亚的《哈姆雷特》,便完全是从“性心理”出发的。这种说法,忽略了社会的经济生活,其实两性的结合,也不是“无条件”的,也还是受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的。
 

  我同意“美即是生活”的说法,这派美学可以俄国十九世纪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为代表,他说:“任何东西,凡是独自表现的生活或使人忆起生活的,那就是美的;任何东西,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概念应当如此的生活,那就是美的。”
 

  这样的说法,也许有一些人还不能接受,因为“美”在一些人的想象里是虚无飘渺的东西,假如说“美是生活”,那么岂不是从“天上”回到了“人间”,哪还有什么美感!
 

  我想举一些实例,拿一些人认为是“超脱绝俗”的好词,来尝试说明这个道理。宋代词人黄山谷的词:
 

  春归何处?寂寞无行路。若有人知春去处,唤取归来同住。  春无踪迹谁知?除非问取黄鹂,百啭无人能解,因风飞过蔷薇。
 

  我们读了觉得很美,尤其是下半阕更美,为什么,因为“黄鹂”和“蔷薇”都是生活中所习见的东西,而“春”呢?还是比较抽象的东西(不能用手去捉摸),现在词人把它们联系起来,虚拟黄鹂用歌声作答,而瞬息间又已被风吹过蔷薇,歌声既无人能解,而又很快的消逝,衬托之下,春天已经过了,春天已经没有踪迹了,这个印像就不由得不更鲜明,不由得不使人想起在一年生活之中,最好的季节又过去了,“岁华易暮”,因此也就引起一些人情感的共鸣(这种情感是不是健康的姑且不说,但最少是由生活的联想而引起的)。
 

  又如有一首旧诗,描写出征军人的妻子忆念她的丈夫:
 

  打起黄莺儿,莫教枝上啼,
  啼时惊妾梦,不得到辽西。
 

  黄莺与她本无爱憎,但为了它惊醒了她的美梦,在梦中她会见到她的丈夫──而这是由于凄凉的生活迫使她忆念而成梦的,现在被惊破了,于是就要“打起黄莺儿”来了,这不是与现实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古代反战诗吗?
 

  十九世纪下半期英国有个女作家克纳斯(Margarer Harkness)写了一部以伦敦贫民住宅区年轻劳动妇女悲惨生活为题材的小说《城市姑娘》(Citygirl)写得非常逼真。写后寄给恩格斯批评,恩格斯说她只写了工人群众的表面:消极,麻木、穷困,甚至不企图将自己从穷困中挽救出来,这个观察就不是深刻的。因为在那个时代,工人已经是有自觉的人群了。批评还指出:如果这本小说是在十九世纪初写的,那就是好小说;因为那个时候,工人还没有自觉,他们的生活就是如此。这位女作家所以失败,因为她没有深入工人的生活,也就不了解工人的思想感情,因而就只能作表面的浮雕了。从这个故事,也许会使我们想到更多的问题吧。
 

 

  8、从查理·卓别林谈到孤独感

  有一位朋友对我说,他在看卓别林的《舞台春秋》时,流了四次眼泪,我相信这绝不是他夸大的说法。我自己是很久很久以来没有流过泪了,但当我看到查理所演的卡华路在小酒吧里那一份佯狂,那一份狂歌带哭的神态;和在临终前拼命的拉着生命的提琴,想在“生”的颂赞中净化了他“死”的苦痛时,我也不自觉的感到难过,想“逃”出来,“逃避”查理对我情感的“压迫”。
 

  事后我静静地思索,那位朋友的流泪和我的想“逃避”,这说明了什么,说明了《舞台春秋》所渲染的那种感情,还能够深深激动我们这些从旧社会出来的知识分子。
 

  从旧社会出来的知识分子,大都有同一毛病,老是感觉自己孤独,感觉到没有人了解的悲哀,我那位朋友是写诗的,我记得,他似乎就写过“把斗室当做自己的牢狱,在牢狱里自己寂寞的数着自己的脚步!”的诗句。
 

  旧知识分子“在心灵深处,总有一个个人的小王国”,这句话真是一针见血。早期的何其芳就写过“每一个夜里我寂寞得与死临近”。“我遗弃了人群而又感到被人群所遗弃的悲哀。”再推远一点,“诗人节”所纪念的诗人屈原,在他的《离骚》里也慨叹着:“不吾知其亦已兮,苟余情其信芳!”翻成白话诗就是:“没有人了解我也就由他去吧,只要我内心是真正的芬芳。”这种感情,与《舞台春秋》所传染的感情是合拍的。
 

  查理创造了一个“孤芳自赏”的卡华路,又给他创造了一个“红颜知己”的女艺人,我想,这正是他扩大了这种孤独感,同时创造了一个“知己”来填补他心灵的空虚,说来也有趣,历史上(不单是“历史上”,直到今天还有)许多文人都喜欢“创造”一个了解自己的异性知己。例如清朝诗人黄仲则,就把一个本来是庸俗的盐商女儿,描写成为自己的知己,说她“湖海有心随颖土,风情近日迫方回。”这真是天晓得。许多文艺小说里,男主角(常常是作者的自拟)也总会有一个“慧质兰心”的女朋友,大概也是这种心理表现吧。
 

  查理还是一个从“我”出发的人道主义者,他还没有跨过这一步。从“我”出发的,常常看不起群众,查理在《舞台春秋》里假卡华路的口说:一切个人都很好,但当他们成为一群时,就像无头的野兽一样。又说“只有当我饮醉了酒时,才可接近他们。”我想正是这样对群众的看法,阻止查理更跨前一步,阻止了他成为更伟大的艺术家。
 

  然而查理还是伟大的,《舞台春秋》还是好的,虽然它也有这么多不健康的东西。为什么?因为《舞台春秋》是在五十年代的美国摄制的,片子里所要求的“人的尊严”,“对生命的赞美”等等,这些东西,正是现代美国所缺少的。因此他纵然是个个人主义者,也还是一个进步的个人主义者。他借卡华路的口说:“这个世界的麻烦就在于我们轻视我们自己。只要不害怕生活,人生是可以很奇妙的。”我以为他说得很好。
 

  从“我”出发的东西,要看是在什么时间,什么地点写的,才可以很正确地估计它的价值。例如雨果的《欧那尼》,那也是纯粹歌颂“个人”的东西,但它是代表了当时新兴资产阶级的向上的,所以也就是好的。然而假如今天的文艺青年,还从“我”出发,还有浓重的孤独感的话,那我就要摇头的了。虽然我自己也还没有完全摆脱这些阴影,但我是想努力向“我们”走去的。
 

 

  9、看戏的和演戏的

  卓别林的《舞台春秋》上演,在我的朋友当中激起了一阵小波动,有趣的一点是:他们都依据自己的思想感情来解释这个“戏”。这里有不少精彩的谈话,一位朋友说这是查理的“抒情诗”,是对人生美丽的颂赞;我同意他的话。另一位有更深刻的分析,他说:“虽然作品中的主角不一定是作者的本身,例如查理演过《大独裁者》,而查理与希特勒或墨索里尼却绝无相同之处。但是在这个片子中,却像是查理的自白,查理对人生的看法与内心的精神多少是借卡华路而表现出来了。”他用了一个文艺理论上的名词,说这是查理内心的“观照”。
 

  我想解释一下什么叫做“观照”,顺便要牵涉到文艺上所谓“看戏的和演戏的”理论。
 

  “观照”本是西方哲学家与宗教家的用语Concemplation,后来移用到文艺理论上。它的起源是这样的:希腊神话里有一位日神叫做阿波罗,据说“他高踞奥林匹司山顶,一切事物借他的光辉而得形相。他凭高静观,世界投影于他的眼帘,如同投影于一面明镜。”用在文艺理论上说,就是劝作者像日神一样,明澈地“观照”这个世界。
 

  到叔本华就把这种“观照”的态度,更为阐发了,他说人生本来是痛苦的,该怎样“解除”这种痛苦呢?只有“由受苦的地位移到艺术观点的地位。”这意思就是说:把人生种种的遭遇,当成是一场戏,自己则当成看戏的人。甚至例如你失恋了,你也可以从痛苦的失恋者的地位,退成为旁观者,来欣赏这一场“恋爱的悲剧”,虽然在这场悲剧中,你自己也是一个主角。根据叔本华这种说法,一些美学家便主张文艺作者应是“看戏的人”,而一切芸芸众生,不论王侯卿相,贩夫走卒,都是“演戏的人”,在大千世界的舞台上演出种种悲欢离合,苦恼恩仇。
 

  《舞台春秋》中,查理的佯狂,把世界当成一个大舞台,好像“超脱”于芸芸众生之上的态度,是有一点近于这种“内心观照”的艺术观的。(当然这只是《舞台春秋》的一面而不是全面,要不然我们就不能说查理基本上仍是热爱世界了。但虽然如此,我们还是要指出这一面的。)
 

  这一种所谓“观照”的情感,我相信年青的朋友们是不会有的,但旧知识分子却很容易受他的感染,这与中国的老庄思想,有若干是合拍的。庄子所谓的“心斋”,要人“毋听之以耳,而听之以心。”这就与“观照”的态度极接近了。中国的老庄思想演变下来,接受了佛教的影响,更使得这种“超然物外”的思想扩大。《佛地经论》(一种佛教经典)说要到“禅定”的境界,才能“起智慧”。禅定的境界,就是像希腊神话中日神那样“明澈观照世界”的境界。中国的旧读书人,受老庄、佛家的思想影响极大,我记得于潮有一本很流行的书《方生未死之间》,其中的主文就是批判这种思想对知识分子的影响的。
 

  其实这样的写作态度是要不得的。假如这些作家去写工人的生活,他也可能像单纯的照相一样,把工人的苦痛描写出来,但由于他完全站在旁观者的地位,这作品就无法深入,止于现像的罗列,而接触不到本质。正如查理的许多戏,提出了问题,却没有解决问题。
 

  一个作家要以爱去拥抱人类,拥抱世界,而不是站在看戏的地位来看世界。事实上一个人也不可能纯粹站在看戏的地位的,假如你明天就没有米煮饭了,试问你还能自我“欣赏”没有饭吃这种悲剧吗?
 

 

  10、创造“更高的真实”

  一位有“历史癖”的朋友去看了“长城公司制作的电影《孽海花》,回来后和我大谈剧中的历史“考证”,据他说王魁与司马光不可能见面,在司马光做大臣时,王魁最少已死了二十多年;剧中的程戡应该是理学大师程颢之误,程颢和弟弟程颐并称洛阳二程,最初的政治主张是比较接近王安石而反对司马光的,但程颢最高的“官阶”也只是监察御史而并非宰相……等等。我听了他一大串的“考据”后笑道:可爱的朋友,我算你的考据都对了,但有一个观念却错了,历史剧本和历史教科书不同,历史家和历史剧作家也不同,一个好的历史剧本,不是历史教科书的翻版,它还包括有“创作”的性质在内,它不可能完全符合历史事实。试想,如果要求剧本一切都与历史事实吻合,主角的台词要考据他当时是否这样说过,所演的戏都要“有案可查”的话,这个剧本怎么能编得下去?
 

  历史家的任务在力求把历史的真实发掘出来,不能自己去“创造”事实,但历史剧作家却可以在不歪曲历史的原则下,去“创造”一些事实。例如在莎士比亚《亨利四世》一剧中的查理第一,是一名成年的武士,建立了许多功勋,可是事实上亨利四世在位时,查理第一不过是十多岁的小孩子;同样,凯撒死后,安东尼和布鲁特的斗争酝酿了很久才爆发,而莎翁在《凯撒大将》一剧中,却将这段酝酿的时间大大缩短了。但说实在话,读莎士比亚的历史剧本,我却感到比史家所写的更“真实”。
 

  当然历史剧作家也绝不可能毫无根据的去“创造”的,像钱舜举替陈圆圆写照①之类,就无论如何辩解也辩不通,因为这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事。
 

  ①“钱舜举替陈圆圆写照”是香港某历史小说家所闹的笑话。钱舜举是宋末元初画家,陈圆圆是明末清初的“名女人”。

 

  写有关历史的文艺创作(包括历史剧本、历史小说等),作者可以根据当时历史发展的情形,“创造”一些在那个时代极可能发生的事件。例如我们正不必斤斤计较郭沫若的《南冠草》(又名《金风剪玉衣》,不久前本港校际戏剧比赛曾演出)里,夏完淳是否真的如剧中那样,把大汉奸洪承畴故意挖苦“恭维”一番之后,便把他骂得淋漓痛快,因为根据夏完淳在历史中的爱国表现,他是可能这样做的。
 

  又,谈京戏的人,很多人都知道周瑜年纪比孔明大,但为什么在戏台上周瑜却反是小生,比孔明还年轻?我想这个不真实应该被允许的,用这样来表现周瑜的少年气盛,恃才而骄,却又经不起折磨;衬托出孔明的“谨慎”、“老成”,那不是更增加了“真实”的气氛吗。
 

 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《诗学》里有一段很精彩的话,他劝诗人在运用材料时,与其使用那显然不合理的事实或很偶然的事实,不如使用那显然合理但未必会发生的事实。举一个显浅的例子说:假如有一个暴发户,他很“乐意帮助”穷人,又懂得“欣赏”艺术,那么如果你写一部关于暴发户的小说,你应不应该把这个例子写进去呢?我以为不应该,因为纵许有这么一个暴发户,也只是一个特殊的例子,不能作为一个典型的。又如鲁迅选择了阿Q这个典型(很显然阿Q是许多同这类的人的表现),阿Q这个人,在真实的生活中,未必会在给别人打了后,就嚷“儿子打老子”,但根据这个人的性格,这样描写却反而是很真实的。亚里士多德那段话的意思,便是要作家不必严格受拘束于一些历史事实。而应该努力去接近“更高的真实”的(Hizher Reality)。
 

  《孽海花》里的司马光、韩琦等人在历史的事实上,当然不会和《孽海花》完全符合,程戡(或程颢)也不曾有包庇贪官金垒的事实,但司马光是当时代表大地主阶级反对王安石“新法”的领袖,程颢也是一个颇为伪道学的人,在他们的身上发生这样的事有什么稀奇?他们没有包庇过贪官金垒,难道就不可能包庇过其他的许多贪官?因此《孽海花》在刻画宋代官僚这一点上,我以为是接近“更高的真实”的。